裝潢施工(修繕)管理辦法
The Decora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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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香榭園大樓裝潢(修)施工管理辦法
為維護本大樓結構安全、建物整體及內外景觀、公共設備之完整,能有效管理及做好管制人員
車輛物料等進出,維護整體環境清潔、安寧與全體用戶之權益,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因應社區管理服務需求及全體用戶之權益,裝潢施工管理辦法會做適時適當之調整變更。
【裝潢申請】
住戶必須先提出建設公司交屋證明或借屋裝潢證明或出示轉售之最新權狀確認所有權後才得以
申請裝修,並於施工十四日前至服務中心辦理及完成下列手續:
1.填寫「裝潢(修)施工申請書」(如附件一)。
2.交付室內施工圖說、施工人員名冊(如附件十)、預定施工起迄日及進料計劃。
3.簽領「裝潢(修)施工管理辦法」、簽訂「裝潢(修)施工切結書」(如附件二)並參照附件提供之
裝修前保護措施範例,於裝修施工前完成公區路徑之所有保護措施始可放行施工。。
4.交付「裝潢保證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請以即期支票指定抬頭: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
公司並註記禁止背書轉讓;收據請妥善保管至完工申請退還保證金。)
5.取得「施工許可證」後即可依管理辦法執行裝修工程。
6.完成申請手續後,由服務中心發給施工許可證,經張貼於裝修戶門口後始得施工。
【保證金申退】
1. 住戶應於工程完竣並經服務中心主管驗收後,攜帶該筆保證金收據正本於約訂時間至服務
中心辦理退還保證金作業,違規事項請按規定繳納後,無息退回裝修保證金。保證金不足
扣抵時,裝潢(修) 戶及承包商應連帶負修復及賠償責任。
2. 本項作業時間約7~10日,請屋主及廠商資料備齊以便服務中心加速作業。
【裝修規範】
一、進出管制:
1.承包商於施工前需依施工人數申辦施工背心。施工人員及卸貨車輛一律由停車場車道入口進出,進入前須至車道哨管理人員登記。
2.人員進入需全程穿著社區識別背心,裝載材料車輛則須依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卸貨停車區」
停放卸貨時間不得逾 30 分鐘,車輛並開啟警示燈,未遵守此項規定罰鍰新台幣200元。
3.臨時停車證如有遺失或毀損者,收取工本費新臺幣貳佰元整。
4.施工中廠商車輛如欲長時間停放停車場時,須事先向委託住戶安排其所有之汽車車位,並出
取得住戶開立之「車位授權使用證明」(附件六)才可長時間停放,嚴格禁止亂停他人車位或
畸零地,若經查報或經人檢舉者,得予罰款新臺幣壹仟元整,該車輛並禁止再進入本社區停
車場。
二、施工動線及當樓層梯廳保護,其保護規定如下:
1.施工人員及裝修材料運送請使用指定之施工電梯運載,禁止經由一樓大廳進出;運送物料或
廢棄物時,限用橡皮製輪胎之推車,以避免損及地面完整度。
2.施工中電梯車廂由工務所協助代製壓克力板或防撞布墊先行保護,施工人員操作使用時須注
意搭載物品之長寬高尺寸不得破壞電梯之內外裝,並小心注意門扇開關。
3.施工戶別當樓層之公共走道及梯廳全間須舖設保護材,保護材包覆範圍含地板、壁面、天花板
及陽角等。牆面保護材第一層以防水布+PE 板為底,第二層以 2分厚之夾板包覆並固定陽角(須加角料固定)黏妥接縫加強防護,時常載運物料之走道地板第二層夾板須超過 3 分包覆,禁止損及任何公共財產,否則須負復歸全責。
4.施工前,防護前置作業請於三天內完成並通知社區機電設備主管驗收。
5.因裝潢戶於施工時噪音過大,常無法得知門外人員敲門,造成無法立即聯繫屋內人員,煩請
裝潢戶配合裝設電鈴之作業(建議使用無線電鈴)。
6.施工時,施工機具及材料需置放於施工戶別室內,禁止堆放於公共梯廳。
7.請施工人員自行準備清潔用具
8.R.C結構牆、R.C剪力牆無政府核發之室內裝修許可證,決對不可以施工,違者提報處理。
三、消防、水電設備裝修時應特別注意事項:
避免因裝修工程造成消防誤報或施工不慎造成水電安全問題:
1. 施工期間玄關大門須常保關閉並塞妥下方門縫,以避免施工所造成之木屑、噴漆或其它產生粉
塵之材料散佈至梯廳及公共區域,粉塵易使梯廳偵煙式感知器感應而引起消防誤報,施工單位
需注意做好防護措施。
2.裝修人員禁止於公共室內空間抽煙,經檢舉查報者罰款新臺幣參仟元整。
3.室內如有設置撒水頭設備樓層,裝修時如需關閉「自動警報逆水閥」以及裝修完畢開啟時,均
須事先提報服務中心由機電長代為執行,禁止自行操作,以避免任意開關逆水閥而引起消防誤
報。如因擅自處理而造成之所有損害須負賠償全責,並罰款新臺幣伍仟元整。
4.室內如有設置差動式感知器樓層,因裝修施工所造成之木屑、噴漆或其它產生粉塵之材料易使
感知器感應而引起消防誤報,裝修前應做好套袋保護並留意避免造成消防誤報。
5.施工中搬運材料應避免過長或過寬損及公共設備或設施,搬運前可事前詢問管理服務中心限制
規範。
6.消防撒水頭或管路、偵煙式感知器、定溫式或差動式感知器等設備請勿拆卸或變更,如有需移
位時,禁止遮擋掩蔽,並須事先知會管理服務中心備查後再行施作,事後再予檢測,以維護消
防警報系統發報之正確性及全區安全。
7.室內電路管線延長、變更、重新結線時,應使用原電路線徑的電線、隱藏於地面或天花板內的
線材亦請加設膠管保護,以避免造成電線過載及動物嚙咬破損影響安全問題。
8.弱電設備(室內機、對講機等)於裝修前與裝修完成後需要拆卸組裝時,請提前二日通知服務
中心代為連絡原廠商施作,以避免造成弱電設備損壞,其施作費用由裝修戶自行負擔。
四、施工時間規定:
1.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七點三十分開始做施工單位進場前登記,施工車輛進場時間每日上午八時
起,施工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二時正,下午十三時至十七時正,十七時三十分清場完畢裝潢人員及車輛全數離開社區。
2.星期例假日不得施作,以維護用戶之安寧,無噪音施工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特別申請,若噪音影響鄰戶,經通知改善無效得強制要求停工。
3.打石工程之震動噪音特殊限制:
可施工時間上午九時至十二時正,下午二時至五時之時間範圍內完成。
4.地下室停車場貨物進出注意事項:
限高2.1公尺 ;因入口坡度大,請確認貨物綑綁確實牢固。
5.消防工程之施工時限特殊限制:
除另有規定外;未免造成社區內消防系統斷線、短路時間過長危害公共安全,應於欲施作消
防設備(施)當日一日內完成,並請機電長檢查方可離場。
五、違反規定處份
1.為求施工期間不影響社區住戶與環境品質,裝潢施工管理應遵守社區規範,違者按裝潢施工許可證之違規罰款一覽表處理。
2.同一事件超過三次之累犯,除加倍罰款外,服務中心有權建請管委會(業主)暫時停止其進入施工,直至其願意遵守再立切結書。
3.施工人員不得有偷、搶、賭博、酗酒,滋事、打架等情事發生,違者報警處理,爾後不得再進入本社區。
4.施工人員作業時,應受管理人員之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施工現場。
5.無論任何理由均不可變更建物外觀與原始設計。
6.變更設計影響外觀,服務中心有權行使公權力使其回復原狀。
7.裝潢施工管理期間住戶不得拒絕管理人員入內檢查,服務中心有權建請管委會(業主)暫時停止其進入施工,直至其願意遵守再立切結書。
六、本辦法由管理委員會通過並公布實施,並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認,修正時亦同。
附錄一:裝潢(修)施工申請表。
附錄二:裝修工程切結書。(需請屋主填)
附錄三:違規通知單
附錄四:社區背心押金收據
附錄五:裝潢施工許可證。(違規罰款一覽表)
附錄六:裝潢戶車位授權使用證明(需請屋主填)
附錄七:裝潢驗收‧退款申請表
附錄八:裝潢(修)施工變更消防系統申請書
附錄九:假日裝潢(修)施工申請承諾書
附錄十:裝潢施工人員名冊
附錄十一:裝潢戶施工檢查表
附錄十二:裝潢保證金簽收單
附錄十三:裝潢戶提前交屋切結書
裝潢(修繕)施工管理流程
一、作業流程:
二、申請文件─請參閱「住戶裝潢(修)施工管理辦法」
1.裝潢施工申請書、2.裝修工程切結書、3.工作人員名冊、租借施工背心、4.裝修圖說(含隔間
項目 | 圖 示 | 說明 | |||
公共梯間、 走道等保護 | | 1. 須做保護之公共區域: 含當層梯廳全間、當層走道、地下室 梯廳全間、卸貨停車位及卸貨車位至 地下室梯廳之動線走道。 2. 保護材包覆範圍: 含地板、壁面、天花板及陽角等。 3. 保護材第一層以防水布+PE 板為底, 第二層以 2 分夾板覆蓋;時常載運物 料之走道地板第二層須超過3分夾板。 | |||
冷 氣 主 機 | | 1. 冷氣主機安裝位置於後陽台柵欄 內側,以便通風散熱。 2. 為求整體美觀管線請安裝管線槽 如圖所示。 3. 管線(含冷氣套管),不得任意更改穿 孔。 4. 空調主機依原設計師及起造人所規劃 位置統一安裝分離式空調主機,並由管 理中心提供安裝配置圖共住戶參考。未 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不得有自行 加設任何裝飾物品及擅自更改行為。 | |||
RC 牆 面 | | 1. 外牆及樑柱嚴禁敲除,室內牆面隔間若 需敲除改變時,請務必先行瞭解該隔間 牆是否會影響安全結構及消防、監控、 警報系統、管道間等相關大樓之功 能後,以「切割」方式施作,嚴禁以敲 打方式影響結構或損害之虞。 |
施工保護措施注意事項,如後所示:
項目 | 圖 示 | 說明 | ||
物料清洗 廢棄泥料 處理作業 |
| 1. 施工期間請勿將請洗器具後之廢水及 廢棄物料,傾倒於室內排水管或馬桶 ,以免造成水管阻塞。 2. 裝修期間請自備方形塑膠桶做為沈澱 箱,每日作業結束,請將剩漆或廢棄 物及清洗施工器具廢水倒入塑膠桶內 ,經沉澱後之泥膏,請自行挖除攜出 丟棄,共同維護管路暢通。 3. 泥水沉澱箱安裝於後陽台,溢水管接 於地板的排水管。 | ||
施 工 背 心 | | 1. 社區背心皆有明顯編號,可降低違規 事件,對於社區管理有實質上的績效 ,確保責任對各位請各位屋主與廠商 配合作業。 2. 施工人員進出須穿著整齊,禁止穿著 背心或袒胸露背、拖鞋入內,並全程 穿著識別背心。 3. 背心由裝潢申請負責人申請,每件新台幣350元,一次請購數量為10 件為一單位,管理單位開立收據 待裝潢整體工程結束,負責人至服務 中心辦理押金退費,每件背心退費 新台幣100元,背心遺失皆不予 退費,當事人不得異議。 | ||
停 車 位 防 護 | | 1. 從黃線開始包覆三合板 2. 車位號碼要顯示出來 |
圖檔說明
1.裝潢防護工程全貌 | 2.裝潢防護工程-地板 | 3.裝潢防護工程-牆面 |
| | |
包含天花板至地板以及牆面 | 防水布+PE板+2~3分夾板 | 組合式保護兩分板 |
4.裝潢防護工程-對講機 | 5.裝潢防護工程-電梯 | 6.裝潢防護工程-消防 |
| | |
需內貼塑膠膜以及門斗防護 | 需預留開孔處 | 需內貼塑膠膜 |
7. 裝潢防護工程-防火門 | 8. 裝潢防護工程-貨梯間 | 9. 裝潢防護工程-儲藏室 |
| | |
製作三角插銷固定防火門 | 貨梯間兩側皆需做防護 | 儲藏室必須開門可以開啟 |
圖檔說明
10.裝潢防護工程-天花板 | 11. 裝潢防護工程-指示燈 | 12. 裝潢防護工程-撒水頭 |
| | |
組合式架於保護壁板上 | 需預留開口 | 需預留開口 |
13. 裝潢防護工程-吊燈 | 14. 裝潢防護工程-門檻 | 15. 裝潢防護工程-消防栓 |
| | |
訂製外框防護吊燈 | 門檻 | 消防栓需開門 |
16. 裝潢防護工程-消防栓 | 17. 裝潢防護工程-防火門 | 18.裝潢防護工程-半成品 |
| | |
消防栓開啟狀 | 防火門2分夾板防護 | 防護示意圖 |
圖檔說明
19.裝潢防護工程-半成品 | 20.裝潢防護工程-半成品 | 21.裝潢防護工程-全貌 |
| |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22.泥水沉澱箱 | 23.泥水沉澱箱放於陽台處 | 24.張貼施工許可證 |
| | |
溢水口置於上方,並使用四角桶 | 請放置於陽台處 | 會於防護措施確認完成後張貼 |
25.牆面切割 | 26. 牆面切割使用-切割機 | 27. 切割機使用情形 |
| | |
請使用切割機,嚴禁敲打拆除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圖檔說明
28.切割後成形-完成品 | 29.切割機拆除 | 30.切割機拆除 |
| |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31.切割機拆除 | 32.切割機拆除 | 33.切割機拆除 |
| |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34.停車場防護措施 | 35.停車場防護措施 | 36.停車場防護措施 |
| |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防護示意圖 |
附錄一:裝潢(修)施工申請書
裝潢(修)施工申請表
填表人(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裝潢(修)戶基本資料
戶 別 | 棟 號 樓 | 姓 名 | | ||
電 話 | 公: | 工程內容 | | ||
私: | |||||
施工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包商電話 | | ||
包商名稱 | | 負 責 人 | | ||
保 證 金 即期支票 | 抬頭: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加註禁止背書轉讓) | ||||
支票影本張貼處 | |||||
備 註 | | ||||
管 委 會 批 示 | | 服務中心 | | ||
※服務中心與住戶各持乙聯,備齊相關文件與保護措施完成,發給施工許可證,核可施工。
附錄二:裝修工程切結書
裝修工程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茲因本人預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將於遠雄香榭園大樓(以下簡稱本大樓)門牌號碼:( 棟 號 樓)實施裝修工程(含室內裝潢規劃、隔間、水電施工…等);為確保本社區全部住戶權益、鄰居安寧與公共安全,各項設施之正確使用,良好秩序之建立,以及環境整潔之維護,同意恪遵下列條款:
一.如有裝修施工之預訂時,應於事前以書面方式知會管理服務中心,並交付施工設計圖,俾便與原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設計圖核對;另詳察有無對本大廈結構及消防、監控、警報等系統之損毀及其功能影響,並禁止變更本大廈外觀、加建或違建(如任意裝設安全窗等),以保美觀及安全。
二.委託裝修公司施工之前,應先至管理中心辦理下列手續:
(一).填寫「裝潢(修)施工申請表」,一式二聯。
(二).簽訂本切結書,交付管理委員會規定之「裝潢(修)保證金」每戶新台幣:200,000元整。
(三).為求社區公設及路徑完整裝潢期間的防護措施需完成,始可進入施工。
(四).為維護社區整潔與環境品質,廢棄物禁止置於屋外及公共區域,廠商自行負責清運。
三.所僱工人如有違反下列條款,管委會有權通告本人,動用保證金作處理:如保證金不足,管委會可據實追償,本人絕無異議,茲動用保證金條款,詳列如下:
(一).本社區嚴禁各住戶私自裝鐵窗,或吊掛花架或不得有改變房屋外觀等情形,否則派工拆除其所需費用,按價賠償。
(二).施工中敬請小心注意,若有損壞任何公有或他人私有物品,須按價賠償;若施工不慎(含故意或過失)造成公共設施之損毀,管線破裂、漏水、漏電、消防、監控系統失靈,天花板、地面、牆壁之龜裂,或電梯損壞、環境污染等,均應照原材料即時修復;重大者仍須依法作責任之追訴與理賠。
(三).結構體影響整棟大樓之安全性,應避免任意敲打;住戶如有室內格局變更,須對大樓外觀結構及水電、弱電工程移位時,聘請專業技術人員依法施作負責之,且若有影響結構系統則須事先請結構技師確認,並依法提出申請,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通過後,報備管委會才可施工。否則損害整棟大樓系統須按價賠償。此外,對講機、消防以及保全系統等亦請勿擅自移位,如要移位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移接,否則損害、干擾整棟大樓系統須按價賠償。
(四).施工材料須妥為存放,其存放範圍以屋主所購房屋之內部為限,禁止任意堆置,妨礙公共通行及觀瞻。若有上述情事,經管理人員糾正仍未改善者,管委會得視同廢棄物僱工搬離,並將所生費用由本人保證金下逕為支付。
(五).每日施工所產生之木屑、垃圾..廢棄物,請自備〞大袋〞裝妥並使用油性筆寫上戶別(違反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至改善為止),包紮妥善後放置於室內,再自行清運。此外,於每日工作結束前,須清掃電梯及所有使用走道,並經管理人員檢查認可。當日如未自行清除廢棄物及垃圾,經管理人員清除需繳納新台幣1,500元整,始可退回保證金。
(六).完成申請手續後,由服務中心發給施工許可證,經張貼於裝修戶門口後始得施工。
(七).裝修完工後,應主動會同管理中心之管理人員查驗施工處所,確認有無造成任何公共設施之毀損及環境污染,經加簽認可後,得按規定向管委會無息領回餘額保證金。
四.為確保現有住戶安全、精神安寧、財務安全及環境清潔,願遵守下列條款,並接受管理人員之監督與規勸。
(一).裝修工作時間為每日08:00至17:00時止,卸貨時間為08:00至16:00時止,其餘時間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禁止施工,須趕工者應事先向服務中心報准始可施工。
(二).裝修人員須先至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登記,並以身份證或相關證件換領〞施工證〞;施工時請務必佩帶工作證由指定出入口進出,並應於每日工程完竣後繳還。
(三).施工時請勿大聲喧嘩,如施工噪音影響鄰戶,經通知改善無效得強制要求停工。
(四).施工中不得向外丟棄任何物品,以免傷及他人;對於施工人員之安全,或因施工而波及他人之意外傷害,應負完全之責任。
(五).施工人員不管其誤用或盜用本大廈工具,材料或水電時,除願賠償損失外,並依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六).施工人員因工作之故攜帶物品進出,應接受管理人員之檢查與紀錄;每日大型物品、機械攜出時,亦須經警衛人員檢查方可放行。
(七).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社區有賭博、酗酒、偷竊、鬥毆等行為,或掩護來路不明人員之事情;否則視情節輕重,依法報警處理之。
(八).所僱用之裝修人員,在裝修地點以外之非開放空間,不得有吸煙及嚼食檳榔、亂吐檳榔汁、亂丟煙蒂垃圾或隨處便溺等行為,經管理人員發現,第一次罰鍰新台幣1,000元;第二次得收回其施工證,禁止其再進入本大樓工作,絕無異議。
(九).本大樓四面外牆均禁止吊掛裝修公司之帆布、招牌..等廣告,並嚴禁於本大廈內張貼任何廣告紙或名片。(特別是住戶門口、外牆面及電梯內)違者罰款新台幣1,000元。
(十).施工證如不慎遺失,應向管理中心報備,並依規定繳交工本費200元,換發新證。
(十一).施工人員車輛應遵照停車場管理規定,如停放裝修戶之車位,一位限停一輛並需提出同意
書,如暫停裝卸貨物,不得超過30分鐘,如違規停車每小時收取清潔費500元。
五.冷氣主機裝設位置同意遵守社區規定簽立切結書。
六.室內泥作工程必備泥水沉澱箱,汙水未經處理不得任意放流一經查獲罰鍰新台幣50,000元,沉澱物需自行清運。
七.為全體住戶權益,以上規定若有違犯,願接受相關管理人員管制,絕無異議。
※各棟樓2家以上廠商同時施工期間,若有公設遭破壞(如電梯車廂等),但無法判別破壞者時,則
由同時期施工廠商共同分擔賠償之。
修 訂 日 期 104年 01 月25日
公佈實施日期: 104年02月01日
此致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遠雄香榭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遠雄香榭園服務中心
立切結書人 | |
區分所有權人: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聯 絡 電話: | 裝潢(工程)商: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聯 絡 電話: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錄三:違規通知單(一)
巡查施工違規通知單 (第一聯服務中心存留備查)
施工位置 | 棟 號 樓 | 施工單位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所見違規事實: □施工人員未佩戴工作證,未穿著施工背心 □施工時,未關上玄關門 □將施工垃圾或雜物堆置於公共走道 □在公共區域抽菸 □在電梯內抽菸 □隨地吐檳榔汁或製造髒亂 □超過施工時間,仍在現場施工 □其他: | ||||||
協辦單位簽收 | | 簽發人員 | | |||
※本通知單一式二聯,第一聯管理中心存留備查,第二聯協辦單位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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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施工違規通知單 (第二聯協辦單位收執)
施工位置 | 棟 號 樓 | 施工單位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所見違規事實: □施工人員未佩戴工作證,未穿著施工背心 □施工時,未關上玄關門 □將施工垃圾或雜物堆置於公共走道 □在公共區域抽菸 □在電梯內抽菸 □隨地吐檳榔汁或製造髒亂 □超過施工時間,仍在現場施工 □其他: | ||||||
協辦單位簽收 | | 簽發人員 | | |||
※本通知單一式二聯,第一聯管理中心存留備查,第二聯協辦單位收執。
附錄三:違規通知單(二)
違反規約及管理辦法通告書
住戶姓名 | | 地 址 | 棟 號 樓 | 第一聯管委會存查 | |||
通 告 內 容 | |||||||
您已違反本社區管理辦法、公約規章之規範,事實如下: | |||||||
主 管 | | 填 表 人 | | ||||
管理委員會 啟
|
違反規約及管理辦法通告書
住戶姓名 | | 地 址 | 棟 號 樓 | 第二聯施工廠商存查 | |||
通 告 內 容 | |||||||
您已違反本社區管理辦法、公約規章之規範,事實如下: | |||||||
主 管 | | 填 表 人 | | ||||
管理委員會 啟
|
違反規約及管理辦法通告書
住戶姓名 | | 地 址 | 棟 號 樓 | 第三聯區分所有權人存查 | |||
通 告 內 容 | |||||||
您已違反本社區管理辦法、公約規章之規範,事實如下: | |||||||
主 管 | | 填 表 人 | | ||||
管理委員會 啟
附錄四:社區背心押金收據
遠雄香榭園大樓社區背心保證金收據 編號: 茲收到遠雄香榭園第 棟 號 樓之裝潢背心押金, 為新台幣: 元整。 背心 件,號碼為: 每件新台幣350元係為管理考量,施工組成員進入社區均需穿上背心;背心 破損或遺失須重新購買不得異議,整體裝潢工程結束攜此收據與背心至服務中 心申請退費,無論是否穿過每件退費新台幣100元整,從押金中扣抵餘款退回。 工程承包單位: 負 責 人: 連 絡 電 話: 此致 遠雄香榭園大樓管理委員會 經辦人簽章: 日期: |
…………………………………………………………………
遠雄香榭園大樓社區背心退費收據 編號: 遺失 件、破損 件,退回 件,扣除清潔費茲收到退回押金: 新台幣 元。以此收據為憑證,收款人簽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附錄五:施工許可證
遠雄香榭園大樓裝潢施工准許證
施工戶別: 棟 號 樓
施工廠商: 聯絡人: 連絡電話:
施工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違規罰款一覽表】
項次 | 違規事項 | 附照 | 計算方式 | 罰鍰金額 | 備考 |
01 | 裝潢施工至下午5:00止,下午5:30施工人員仍未離開社區者 | | 每日 | 500元 | 連續罰鍰,至保證金不足扣抵為止 |
02 | 對違規事項經管理人員勸告時,口出穢言甚至恐嚇言語,態度惡劣 | | 每次 | 2000元 | |
03 | 盜用社區公設用電 | | 每次 | 2000元 | |
04 | 假日施工(未通過程序申請) | | 每次 | 2000元 | 經罰款後仍須停工 |
05 | 垃圾或工程廢棄物未清運,任意堆至梯間、門廳、地下室、垃圾冷藏室或各公共場所 | V | 每日 | 1500元 | 除罰款外,委員會可雇工清除,費用由保證金扣抵 |
06 | 未依規定包裝工程垃圾及未於包裝外部明顯處書寫戶別辨識 | V | 每次 | 100元 | 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至改善止,上限1000元 |
07 | 隨地丟棄垃圾、煙蒂、亂吐檳榔等 | | 每次 | 1000元 | |
08 | 電梯及公共區域內抽煙 | | 每次 | 1000元 | |
09 | 未依規定時段施工(提前或逾時) 經勸告無效 | | 每日 | 500元 | 08:00~17:00 |
10 | 違規停車及未依照停車位號停放車輛,不遵守卸貨規定 | V | 每次/小時 | 500元 | 停車位需業主(住戶)提供 |
11 | 施工人員大聲喧嘩或撥放音響聲音太大等其他惡意製造之噪音,破壞公共安寧 | | 每次 | 500元 | |
12 | 工程所需之材料堆放於裝潢戶室外之其他地區 | V | 每日 | 500元 | |
13 | 證件遺失或未按照規定佩掛證件行走本社區 | | 每張(次) | 300元 | 施工背心同證件定義 |
14 | 未關門施工造成粉塵外漏公共區域 | | 每次 | 1500元 | |
15 | 任意張貼廣告 | V | 每次 | 1000元 | |
16 | 現場未施作防護措施 | V | 每次 | 1500元 | |
施工廠商用章處 服務中心核准用章處
附錄六:裝潢戶車位授權使用證明
裝潢戶車位授權使用證明
本人 為遠雄香榭園 棟 號 樓 所有權人,茲同意 先生/女士(車牌號碼: 車色: 廠牌: )於裝修施工期間,同意使用本人位於地下樓 層之停車位,車位號碼: ,特此證明。 使用人聯絡電話: 暫用期限: ~ (備註:暫借人使用該車位如為施工裝修或下料時,必需依規定使用二層 PE 板防護所有權人之停車位置,停車號碼不可覆蓋,敬請配合) 此致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遠雄香榭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遠雄香榭園服務中心 所有權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 年 月 日 |
附錄七:裝潢驗收‧退款申請表
裝潢驗收‧退款申請表
驗收檢查項目 | 檢查結果 | 說明 | |
1 | 消防系統之連結(含廣播音箱)是否破壞? | □ 正常。 □ 正常,曾移位但經住戶測試 仍可發揮正常功效。 □ 不合格,已遭破壞。 | |
2 | 各室偵煙器是否正常? | □ 正常。 □ 正常,曾移位但經住戶測試 仍可發揮正常功效。 □ 不合格,已遭破壞。 | |
3 | 是否違規加裝鐵(鋁)窗? | □ 正常。 □ 不合格,已影響整體外觀。 | |
4 | 陽台是否違規加窗或推打? | □ 正常。 □ 不合格,已遭破壞或推打。 | |
5 | 室內裝潢結構是否破壞? | □ 正常。 □ 不合格,結構已遭破壞。 | |
6 | 施工垃圾是否全數運離,公共梯廳是否清潔? | □ 正常。 □ 不合格,遺留垃圾或髒亂。 | |
7 | 是否破壞電梯間、樓梯間之裝飾? | □ 正常。 □ 不合格,已遭破壞。 | |
8 | 大門是否加裝鐵門? | □ 正常。 □ 不合格,已影響整體外觀。 | |
9 | 瓦斯管路是否有變動? | □ 正常。 □ 正常,曾移位但經住戶測試 仍可發揮正常功效。 □ 不合格,恐有安全之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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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驗收‧退款申請表
驗收檢查項目 | 檢查結果 | 說明 | |
10 | 給排水之處理是否正常? | □ 正常 □ 正常,曾移位但經住戶測 試仍可發揮正常功效。 □ 不合格,無法發揮正常功效。 | |
11 | (施作部分)樓下層樓板是否有滲水情形或破壞? | □ 正常 □ 正常,曾有發生滲水情形,但事後已修繕完成。 □ 不合格,發現滲水現象。 | |
12 | 緩降梯是否正常? | □ 正常 □ 正常,曾移位但經住戶測 試仍可發揮正常功效。 □ 不合格,己破壞或拆除。 | |
備註:1、本單於繳交裝潢保證金時即交由住戶及廠商,以利了解日後檢查之項目。
2、檢查項目不合格或未繳清違規罰款,即暫緩退保證金。
3、本表檢查無誤後且並無其他瑕疵再發生時,服務中心即呈報申請退款,並另安排時間領回
保證金。
管理委員會: 服務中心: 申請人: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錄八:裝潢(修)施工變更消防系統申請書
裝潢(修)施工變更消防系統申請書
裝潢(修)施工變更消防系統設備時應遵守事項:
一、拆除火警感知線路時,為避免造成短路,不可同時切斷連結之兩條迴路。
二、移位火警感知器斷線後,應立即將線路復原以利系統正常運作。
三、移位灑水系統時應先關閉梯間逆水閥,並立即以四分塞頭塞住灑水頭後打開梯間逆水閥,以利系統正常運作。
四、施工期間若因施工不慎致使影響該層樓之消防系統運作而造成損壞,承包商及住戶(業主)應負完全之責任。
五、退裝潢(修)保證金時,若發現系統不正常而須相關專業人員維修時,酌收查驗及維修費用。以上注意事項務請確實遵守,管理中心將隨時採定時或不定時檢查,若經巡查人員發現違規施作,將依規定處以罰責。
六、更動消防之任何設備,事前皆必須通報管理中心以掌握設備狀況。
七、裝潢(修)承包廠商如未經申請而擅自變更者,沒收其裝潢(修)保證金。
立 書 人: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
裝潢(修)戶別: 棟 號 樓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錄九:假日裝潢(修)施工申請承諾書
假日裝潢(修)施工申請承諾書
一、 茲確實遵守社區例假日裝潢(修)之相關規定,施工內容僅限於靜音工程之進行,如:油漆、手工研磨、修補、設備組裝等不會產生聲響之工程。
二、 凡必須開啟機械輔助施工之任何工程皆不會於假日中施作。
三、 如施工過程中,不論任何工程如有其他住戶反應影響其假日之休閒品質,即無異議停止施工。
四、 如違反靜音施工之原則,即無異議接受相關規則處以罰鍰新台幣2,000元,並立即停止一切工程之進行,且此申請書及時生效,並喪失日後假日之施工權利。
五、 需於假日施工時,提前與秘書填寫申請單(此為當週申請恕不延期使用)
此致 遠雄香榭園大樓管理委員會
戶號: 棟 號 樓
施工期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間之假日(含例假日以及國定假日)
施工人數:
立 書 人(簽章):
承 包 商(簽章):
身分證字號:
公司電話 :
行動電話 :
地 址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錄十:裝潢戶施工人員名冊
裝潢施工人員名冊
戶別 | 棟 號 樓 | ||
施工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廠商名稱 | | ||
負責人姓名電話 | | ||
施 工 人 員 名 冊 | 項次 | 姓 名 | 身分證字號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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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請廠商確實填寫如有造假產生之糾紛由負責人負起一切責任。
註:本表一式兩份,一份服務中心存查,一份交由裝潢管理人員做為人員管制。
附錄十一:裝潢戶施工檢查表
裝潢戶施工檢查表
1. 是否繳交裝潢圖面(含平面圖及水電圖) □是/ □否
2. 是否繳交工作人員名冊(造冊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是/ □否
3. 是否事先完成施工期間大廳走道、電梯內及施工樓層梯廳之地面、壁面包覆保護
□是/ □否
4. 施工人員進出及裝卸材料是否使用貨梯 □是/ □否
5. 安全梯是否堆放雜物器材 □是/ □否
6. 施工期間安全門是否開啟,煙塵氣味影響其他樓層住戶 □是/ □否
7. 同樓層有其他住戶時,是否於每日離場前將梯廳粉塵清理乾淨□是/ □否
8. 同樓層有其他住戶時,貨梯內及大廳走道清理還原□是/ □否
9. 施工時是否依規定設置“沉沙桶”或“過濾桶”裝置 □是/ □否
10. 給、排水功能是否正常 □是/ □否
11. 施工時是否破壞主體結構、改變大樓外觀 □是/ □否
12. 施工時是否修改管道系統、改變公共照明方式 □是/ □否
13. 施工樓層梯廳是否違反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相關規定 □是/ □否
14. 施工時是否變更消防、門禁、監控等設備□是/ □否,是否照會原施作廠商取得認可
□是/ □否
15. 施工期間是否大聲喧嘩或大聲播放音樂影響其他住戶安寧 □是/ □否
16. 施工人員是否有賭博、酗酒、毆鬥及在非其承包工程區域吸煙之情事 □是/ □否
17. 施工人員食用後便當等食物殘渣是否密封置於指定集中處理 □是/ □否
18. 施工人員是否亂吐檳榔汁、亂丟菸蒂、隨地便溺 □是/ □否
19. 週六日及其他國定假日是否遵守“靜音與無煙塵施工” □是/ □否
20. 施工廢棄物是否裝袋後集中於裝潢戶室內,待集中後由裝潢公司自行整車運離□是/ □否
21. 施工人員絕無逗留與過夜,離場務必換繳回配發證件 □是/ □否
22. 施工人員與車輛進離場有無夾帶違禁品、或公區及他人財產 □是/ □否
門牌號: 棟 號 樓 檢查人: 主管:
日期: ※因為有您的參與配合,社區將會更美好。
附錄十二:裝潢保證金簽收單
遠雄香榭園裝潢保證金-簽收單
支 票
茲收到上列【遠雄香榭園】第 棟 號 樓「裝潢保證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支票正本壹張,收訖無誤。
簽收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茲收到上列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遠雄香榭園】第 棟 號 樓申退「裝潢保證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支票
正本壹張,收訖無誤。
簽收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附註一:□裝潢保證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由裝潢廠商代繳:
廠商名稱: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
附註二:※裝潢廠商請至一樓物業服務櫃台辦理裝潢申辦事宜。
※代管期間係由安杰國際物業集團負責社區管理、服務事宜。
附錄十三:裝潢戶提前交屋切結書
裝潢戶提前交屋切結書
本人 為遠雄香榭園 棟 號 樓 所有權人,因申請提前交屋(管理自治),在裝潢管理上願遵照管理規範執 行,絕對依法施工不會有違反之情事,若有違反之情事願無條件接受管理 單位之要求恢復原狀不得異議。 此致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遠雄香榭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遠雄香榭園服務中心 所有權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 年 月 日 |
註:裝修圖說提供於確認結構性安全之用途,並無監工之責。